摘要:
- 如果出现眼睛发红或流眼泪等症状,首先应联系您的全科医生,但全科医生无法检查眼球内部结构,也无法诊断白内障或青光眼等疾病。
- 验光师可以测量您的视力,并筛查出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异常情况,但他们不能开具处方、做出诊断或进行手术。
- 在新加坡,眼科医生是指具备相关培训和设备,能够诊断和治疗各类眼部疾病的执业医师,不过,只有当您的症状超出眼镜能解决的范围时,才应前往就诊。
你用余光瞥见:一道转瞬即逝的光芒,或者一个昨天还不在视野中、此刻正漂浮而过的小黑点。这一现象只持续了一秒钟。你眨了眨眼,再看时,它似乎已经停了下来。你告诉自己,这是因为太累了,或者看屏幕的时间太长了。
就在那一瞬间,当人们需要决定某件事是否值得采取行动时,往往会选择错误级别的眼部护理,甚至完全不进行护理。
在新加坡,有全科医生、验光师和眼科专科医生。本指南将介绍如何选择就诊对象以及何时就诊。
新加坡的眼科护理分为哪三个层次?
在新加坡,如果只是轻微的眼部问题,可以去看全科医生;如需视力矫正和基础筛查,可以去看验光师;如需诊断和治疗,则应去看眼科医生。
全科医生(GP)
验光师和配镜师
验光师可以:
- 检测屈光不正(近视、远视和散光),并开具矫正镜片处方
- 作为常规检查的一部分,进行眼底摄影(即拍摄视网膜照片)
- 注意视盘外观异常、杯盘比(用于青光眼评估)不对称,或视网膜出现意外变化(Tong 等,2019;Hark 等,2021)
- 当某些情况需要进一步检查时,会将您转诊至眼科医生处
验光师不得:
- 开具处方或使用诊断用药品
- 诊断眼部疾病
- 进行临床操作
根据《2007年验光师和配镜师法》的规定,在验光师和配镜师委员会(OOB)的监管下,新加坡的验光执业范围仅限于不涉及侵入性操作的基础眼科护理(验光师和配镜师委员会,2007;Foo 等,2019)。
眼科医生(眼科专家)
在新加坡医疗体系中,眼科医生(也称为眼科专科医生或眼科医师)必须完成专门针对眼科疾病诊断和治疗(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)的研究生培训。
实际上,眼科诊所配备的检查设备比其他两个层级的医疗机构更为完善。这通常包括:
- 裂隙灯——一种用于详细检查眼球前段的显微镜
-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(OCT)——一种能够显示视网膜各层图像的扫描技术
- 视野检查(视野图)——绘制您的视野图,以检测周边视野缺损
- 房角镜检查 — 用于评估青光眼,通过检查眼球的小梁角
- 血管造影——在必要时对眼部血管进行成像
不确定您的症状属于哪个等级?在天使眼科及白内障中心 进行一次眼部筛查,就能清楚了解当前情况,以及接下来是否需要采取任何措施。
哪些迹象表明你需要看眼科医生,而不是仅仅看验光师?
出现以下症状时,应立即前往新加坡的眼科专科医生处就诊:视力突然发生变化、新出现的飞蚊症或闪光、超过轻微不适程度的眼痛、直线出现变形、视野部分区域出现阴影或帷幕状遮挡、近期遭受眼部外伤,以及即使更换了眼镜处方后仍持续存在的任何视力变化。
某些症状需要当天或次日进行检查,不应等待常规验光预约。
关注要点
- 任何类型的突发性视力变化,无论起初看起来多么轻微(Sharma 等,2015;Margo & Harman,2005)
- 新出现的飞蚊症或闪光,尤其是突然出现的情况,可能提示视网膜裂孔或脱离(Sharma 等,2015;Feltgen & Walter,2014)
- 超过轻微、短暂刺激感的眼痛
- 看起来弯曲、波浪状或变形的直线(Feltgen & Walter,2014)
- 视野的一部分出现阴影、帷幕或暗斑(Feltgen & Walter,2014)
- 近期发生的眼部创伤,即使事后看起来并无异常(Tan 等,2026)
- 在更新眼镜处方后,任何持续存在的视力变化
如果您最近被告知眼镜度数发生了变化,但视力仍感觉不适,或者某项症状持续了几天以上且原因不明,这便是一个合理的理由,应直接预约眼科医生,而不是等待症状自行消退。
对于视觉症状该有多重视,有时很难判断,尤其是当症状时好时坏时。如果有什么情况引起了您的注意,请预约方齐扬医生 的门诊咨询。您无需在就诊前就已确诊。
如有疑问,请咨询专科医生
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视力症状是否需要就医,前往新加坡找眼科医生进行全面眼科检查始终是更稳妥的选择。许多患者因某些症状在全科医生和验光师之间辗转数月,但事后看来,这些症状其实从一开始就应该由专科医生进行评估。
方齐扬医生 现任天使眼科及白内障中心 的高级顾问眼科医生兼医疗总监,在眼科领域拥有超过26年 的从业经验,曾任新加坡国家眼科中心(SNEC)白内障与综合眼科部主任。
医学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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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Hark, L.A.、Kresch, Y.S.、De Moraes, C.G. 等(2021)。“曼哈顿弱势群体视力筛查与随访研究(NYC-SIGHT):研究设计与方法”。《青光眼杂志》,30(5),388–394。PMID:33492894。 DOI: 10.1097/IJG.0000000000001795
- 验光师和配镜师委员会。(2007)。《验光师和配镜师法》(第213章)。新加坡卫生部。oob.gov.sg简体中文(大陆)
- Foo, L.L.、Lim, C.H.、Loon, S.C. 等(2019)。新加坡验光师的执业范围是否有扩展空间?《临床与实验验光学》,102(3),292–298。PMID: 3081962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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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Sharma, P., Sridhar, J., & Mehta, S. (2015). 闪光与飞蚊症。《初级保健:诊所实践》,42(3),425–435。PMID: 26319347。DOI: 10.1016/j.pop.2015.05.011
- Margo, C.E. 与 Harman, L.E. (2005). 后玻璃体脱离:如何应对突发性飞蚊症和闪光感。《研究生医学》,117(3),37–42。PMID: 15782672。 DOI: 10.3810/pgm.2005.03.1599
- Feltgen, N., & Walter, P. (2014). 孔源性视网膜脱离——一种眼科急症。《德国医师周报国际版》,111(1–2),12–21。PMID: 24565273。PMC: 3948016。 DOI: 10.3238/arztebl.2014.0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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